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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信息公开|Notice

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5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部)、部门、科研院所: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7〕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详见浙江省教育厅网站最新文件栏),我司选拔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养数量及重点

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计划省属高校选拔120名第三层次培养人员,其中我司拟推荐名额3名,具体见推荐指标分配表(附件一)。

其中选拔推荐重点:

(一)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文化产业等我省八大万亿产业领域从事项目研发、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围绕省政府战略部署、重大专项工作、重大平台建设,选拔推荐业绩突出的创新创业人才,优先推荐污水防治、标准化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三)高校、科研院所优先推荐在我省实施重大战略和产业发展中从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

二、申报人选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科研任务等,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或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已列入各地市、省级各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单位和企业推荐人选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校内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教师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附件二),并报至各自学院(部)、部门;

(二)各学院(部)、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其中科研人员由科研与创作管理组织推荐工作),被推荐人选上报时需排序,推荐结果以适当的方式、途径在内部进行公示;

(三)各学院(部)、部门于6月1日前将推荐材料(包括推荐结果、培养对象推荐表和相关佐证材料(A4纸不超过40个页码)、公示等情况)一式1份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至rsc@zjicm.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学校组织评审后,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拟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部门。

联系人:陆婧玮,电话:0571-86876776

附件一:2017年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指标分配表

附件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

附件三:2017年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附件四: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2017年申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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